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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肿瘤的过度诊断
过度诊断,在病理学上通常是指由于对诊断标准的把握过于宽松,把本来不够恶性的肿瘤诊断为恶性,或恶性程度较低者诊断为高度恶性,这样就可能导致临床的过度治疗,给患者造成过度的伤害和负担,有时也给病理人自己带来麻烦,所以,病理医师应尽力避免过度诊断。
但是,在肿瘤学界,对于过度诊断还有另一番解释。一般认为,过度诊断是指确患有某种疾病但无症状而被诊断出来,此疾病在该患者的有生之年不会构成健康威胁,更不会致死。也有学者认为:肿瘤的过度诊断是指经筛查而发现的恶性肿瘤,在患者的余生中并不会在临床上出现症状。还有学者认为:过度诊断是指患者并未从诊断中获益,因为所诊断的“疾病”对那个个体来说是“无害”的。这些情况多发生在肿瘤筛查中,将一些癌前疾病或惰性肿瘤检查出来,进行过度治疗。而其实有些肿瘤对人体并无危害,甚至至死也不发生临床症状,也不影响患者生活与生命。因此有学者将过度诊断列为诊断性医源性疾病(diagnostic iatrogenic disease)。
过度诊断多发生在各种高发病率和高负担率的疾病(如肿瘤等),这些疾病被医患双方高度关注,双方都想方设法尽可能早地筛查出这些疾病并进行早期治疗,期望获得长期生存。但恶性肿瘤中一部分惰性癌并不对患病个体乃至群体的健康构成“现实的”威胁。不少文献指出,甲状腺、乳腺、前列腺、肺、卵巢等器官的肿瘤中有一些惰性癌,直至死亡患者也没有相关的症状,没有必要把它们检查出来进行过度治疗。癌症筛查虽然早期发现了这些肿瘤,推高了其发病率(发现率)、治愈率,但并没有降低其死亡率,反而加重了患者的肉体和精神痛苦,耗费了医疗资源,增加了经济负担。因此这些学者不主张进行癌症筛查。
肿瘤诊断过度的原因主要有以下3个方面:①健康体检普及,源于群众对健康的关切,医疗机构的拓展和商业运作的推动。②诊断技术的进展,如乳腺摄影术筛查乳腺癌、超声筛查甲状腺癌、广泛筛查皮肤黑色素瘤、低剂量CT筛查肺癌、血清检测PSA筛查前列腺癌、卵巢癌的CA-125检测等。③临床医师对肿瘤的“三早”(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的理念和自我保护观念的积极实践。
过度诊断的危害主要在于4个方面:①推动了过度治疗,加重对患病机体的伤害。②给患者增加精神和经济负担。③个体“患病”后产生一系列边际效应造成的高昂成本。④过度诊断和过度医疗更造成整个社会卫生资源的严重浪费。
病理学家也应避免肿瘤的过度诊断,在实际操作时应严格把握恶性肿瘤的诊断标准,必要时对已知的惰性癌给以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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