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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病理诊断、科研与职称
上一篇短文有3个关键词:病理诊断、科研和职称,觉得意犹未尽,再来说说。
在医学科研的队伍中有三类人。第一种是专门从事科研的人,主要分布在医学研究机构和医学院校内,科研是他们的职业,重点是基础研究或实验研究,他们的职称在研究员系列。第二种是热衷或偏爱于科研的教学、医疗人员,主要分布在医学院校和大型医院,他们喜欢也有条件以科研为重点,享受科研过程或研究成果带来的喜悦和福利,他们的职称本应在教学或医疗系列,如果科研成就突出,不妨再申报个研究员职称,现在也允许双职称嘛。第三种是各级医院的医师,为晋升医疗职称而做科研,写文章,谈不上什么兴趣、专长或水平,只是因为晋升条件的导向,不得已而为之,反而分散了他们的时间和精力,不能全力以赴从事临床工作,这也是目前诟病颇多的问题。医疗行业的科学性实践性都很强,作为医师应当有相当的学术水平,但并非只有科研成果才能体现,考察内容和方法很多。而且职称也是分层次的,比如教授分4级,副教授分3级,条件和待遇均有所不同。晋升条件和岗位也可以根据医院的级别分别设立,从业人员可以酌情选择自己的奋斗目标。
据悉,安徽省卫生厅修订了2015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标准,对论文的要求在质量、数量上有调整。科研和论文对以科研为主的机构提高要求,但对以临床和公共卫生妇幼保健实际工作为主的人员则降低条件。新标准明确要提高论文质量、减少论文数量。论文数量调整为:晋升副高从2篇调整为1篇,晋升正高从3篇减少为2篇,对三甲医院和省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要求更高一些,须有一篇发表在SCI或中文核心期刊。对县级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人员晋升副高职称,取消论文要求;晋升正高只需要1篇论文。笔者基本赞同上述政策,但不知道医疗系列职称是否有教学系列那样进一步的分级,不同级别医院内相同级别的职称是否待遇相同,职称晋升是否有岗位限制。
笔者以前曾多次参加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对此颇有感触。个人管见,管理职位需要定岗,专业职称无需限岗。参照教学系列职称和当前公务员工资改革的精神,医疗职称可以分级,比如,高级职称也分为7级,晋升条件逐级下降,严格掌握评审条件,申报人员的条件够哪个级别就升哪个级别,并享受相应的待遇,不必限制岗位。就如一个科室,只有一个科长或主任,下属却可以有多个不同级别的高级职称,这也很正常嘛!
就病理行业来说,估计大多数病理科是以诊断工作为主,大多数病理人属于上述第三类。他们在做好病理诊断的基础上积累些病例,对有价值的特殊病例进行一些研究,写点文章,以满足晋升的需要,当然也能提高学术水平。这不是两全其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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