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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分类分型及其意义
肿瘤的分类有不同的角度。按生物学行为,分为良性、恶性和中间性(交界性),已获公认。复杂的是组织学分类,可以有3~6个层次。恶性淋巴瘤最复杂,在第4版WHO分类中,第一层次是按形态特征分为霍奇金与非霍奇金淋巴瘤两大类;第二层次按成熟程度分为分为前驱细胞和成熟细胞等;第三层次是按细胞类型分为T细胞、B细胞性等;第4层次细胞形态与分布等特点分类,如17种B细胞淋巴瘤,20种T/NK细胞淋巴瘤等;第5层次是按发病特点,如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又进一步分为非特指性、特殊亚型和独立疾病3类多达10余个亚型;第6层次是按细胞遗传学特点,如多种B淋巴母细胞白血病/淋巴瘤。由此可见分类之复杂。
恶性肿瘤如此,良性肿瘤亦不简单。例如子宫平滑肌瘤,在WHO 2003年版中,有7个组织学变型,4个生长类型;有的专著中甚至分出18个亚型,在上皮样型平滑肌瘤中,又有平滑肌母细胞型、透明细胞型和丛状型。
中间型肿瘤或交界性肿瘤同样也要进一步分型,在软组织肿瘤中尤为突出。除组织来源外,第1层次是按生物学行为分出局部侵袭性和偶见转移性两类,第2层次是按组织结构特征的分类,然后再细分出各种组织学亚型。
曾经有年轻病理医师抱怨说,按病理学教材上说,肿瘤就那么几十个类型,可是实际诊断中分那么多类型,太复杂了,搞得记不住,用不好。细细想来,我们的病理分类确实是很复杂,有时复杂到难以掌握和重复的程度,难怪会遭到抱怨,甚至有人调侃说“专家”就是那些“专门把简单问题搞复杂的家伙”呢。
换个角度来考虑,病理学分类还是有其积极意义的。首先,这些分类是众多病理学家经验的总结和概括。他们把某种疾病的各种病理表现分为诸多类型,恰好反映了该疾病的病变谱系,可以帮助我们系统地认识和了解这种疾病会有多少种不同的表现。就某一病种而言,虽然可能会有各种各样的表现,但在同一病例中可能只有一种或有几种表现混合存在。如子宫平滑肌瘤,虽有18种不同表现,但我们不一定要把这些类型写在诊断报告中,特别是这种分类没有实际的临床意义时。有些亚型或变异型,具有不同的治疗措施和预后,确实有其独特的临床意义,我们就必须区分出来并写入诊断,如前述淋巴瘤。病理学分类也在不断发展和修正,说明它们也是病理学研究的成果积累而成,也如淋巴瘤。有些分类,如乳腺癌的分子分类,只需要借助几项免疫组化标记就可以解决,而淋巴瘤的某些分类,则需要借助分子病理学技术。对此我们只能量力而为了。能分类到哪一级,就分到哪一级。不能精确分类,至少能做到正确定性和基本分型吧。这是病理诊断的最基本的要求和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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