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博文
病理诊断报告的书写表达模式
在病理科工作中有三个权威的“指南”,即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有关专家编写的《临床技术操作指南—病理学分册》和《临床诊疗指南—病理学分册》,以及卫生部办公厅2009年颁发的《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这三个“指南”对病理诊断报告的内容和类型都有原则性的规定。病理诊断分为4个类型。第一类是直接诊断,第二类是意向诊断,第三类是描述诊断,第四类是不能诊断。(姑且如此简称,具体内容相信大家都很熟悉)。对诊断报告的内容,也明确规定为四个部分,包括①病理号,送检标本的科室名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标本取材部位,门诊病历号和(或)住院病历号。②大体描述、镜下描述(选择性)和病理诊断。③其他需要报告或建议的内容。④报告医师签名、报告时间。除①和④为固定项目外,中间2项则属于诊断医师书写的报告内容。
在近40年病理生涯中,曾留心学习观察过几十家病理诊断报告,见识到格式和风格各异的书写表达模式。现将各种书写表达模式,归纳如下:
1.直接式:即直截了当地书写病理诊断,没有描述,也没有附注,干脆利落,属于第一类诊断。我们自己和临床医师都喜欢这种简洁明朗的诊断报告,因为这类诊断是病理报告的最高层次。尽管日常诊断中大部分都是如此,但对于少数疑难病例来说,作出第一类诊断并非易事。
2.模板式:即用固定的模式所写的格式化报告,也属于第一类诊断,在液基细胞学报告中已广泛使用,组织学诊断也应当有相对一致的格式。包括对肉眼检查和镜下所见的描述、诊断与附注等。如卫生部组织有关专家编制的《常见肿瘤规范化诊治指南》(又一个指南!)中对肿瘤病理诊断的格式化要求。
3.三段式:在第二类意向性病理报告中,通常可以分为三段:①对主要病变的描述,包括大体和镜下的病变要点;②诊断意向,如考虑为(或倾向于、符合、可疑为)某某疾病;③适当使用附注,包括建议、补充说明、解释、参考文献等,并非多余的话,这样可以加强与临床的沟通,促进临床医师理解报告的本意,减少误会,增加安全性。最好分成三个自然段,使层次更清楚。
4.递进式:在诊断没有充足依据时,可以使用递进式的书写方式,即先肯定病变性质或基本类型,再进一步讨论其具体类型。例如: ①“颈部左侧”淋巴结恶性淋巴瘤,考虑为B细胞性,建议免疫组化标记进一步分型。②“右上肺”低分化癌,倾向于腺癌。第一层次是肯定的,第二层次是意向性诊断,需要进一步工作才能解决。
以上主要是在第一、二类诊断中常用的几种模式,未必完全,欢迎指正和补充。
共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