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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胞学: 分工、竞争与合作
荷兰人列文胡克(Leeuvenhock)发明显微镜(1673)以来,首先就用于微生物和红细胞的观察。随着显微镜的不断改进,陆续被用来观察血液中的白细胞(1749)和血小板(1842)。19世纪郭霍(Koch)和巴斯德(Pasteur)创建了实验微生物学。19世纪末Ehrlick 和 Romanowshy发明了染色技术,使血细胞形态更容易在显微镜下辨认。1929年骨髓穿刺针问世,人们开始对骨髓穿刺涂片中的造血细胞进行观察、分类和诊断疾病。可见血液和骨髓细胞学的检查应用于检验科由来已久。检验科不仅检查细胞的数量变化,也关注细胞的形态改变。正如上文所说,检验学界也强调形态学检查,并非仅仅做定量检查。
在病理学界,首先是Virchow借助显微镜,创立了细胞病理学(Cellur pathology, 1854),指出“疾病是异常的细胞事件”。如果以此为起点,看来病理科开展细胞学检查是落后于检验科了。
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细胞学检查的内容也越来越丰富,除了传统的血液细胞学和骨髓细胞学以外,各种体液(胸水、腹水、痰液、尿液、脑脊液等)中的脱落细胞,乃至人为搔刮或冲洗下来的细胞(食管拉网、宫颈刮片、肺泡灌洗、支气管刷片等),组织印片、穿刺涂片等,都成为细胞学检查的项目。这些项目被分解到检验科、病理科甚至一些临床科室。这种局面由来已久,即使排除临床科室开展细胞学检查的资格,也很难一下子统一到病理科或检验科里。因此,对于细胞学检查,病理科与检验科应该是既有分工,也有竞争,更需要合作。
其实,由病理科来负责细胞学检查,有更充分的理由。从保证诊断质量的角度来说,使细胞学与组织学检查统一起来,可以提高细胞学诊断的水平。西方国家要求细胞学医师要有扎实的组织病理学基础,细胞学诊断要有组织学对照,把二者割裂开来,显然不利于诊断。
在法理上,细胞学诊断应当具有病理执业医师资格,检验师和临床医师的资格是否可以出具细胞学诊断报告,限于个人见闻,还没见明确规定。但是,我们的执业类别是和医学检验放在一类的,看来细胞学的诊断资格还是个灰色地带。
不管怎么说,病理科还是应当争取多开展一些细胞学项目,拓展病理诊断的领域。至于如何争取,笔者以为: 一是上层的活动,即通过病理学会、病理医师学会、病理质控中心这些半官方的学术组织,可以与卫生部沟通,理顺关系,明确细胞学检查的归属和诊断资格,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二是各个病理科积极争取医院领导理解和支持,未开展的,积极争取,一项一项地开起来;已开展的,继续巩固发展。当然,也要根据病理科的人力、设备等情况,量力而为。如果像广东省人民医院那样,把病理科和检验科统一起来,成立临床病理检验中心,一切都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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