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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标本的描述与评价

2012-04-23 21:57  阅读(2395)  评论(6)  分类:专业

对病理标本的状况进行描述由来已久,大概从这个学科建立以来就有了。描述病变状况也一直是病理诊断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可是,对病理标本的质量进行评价,大概是在《子宫颈细胞学Bethesda报告系统》(以下简称TBS)问世以后,才正式作为病理报告的内容。

TBS首先是为子宫颈细胞学标本的正确判读而创立的。TBS提出了二步分类法,即低级别和高级别鳞状上皮内病变(LSIL和HSIL),取代了以前使用的子宫颈癌前驱病变的4类(轻度、中度、重度异形增生和原位癌)或3类(CIN Ⅰ、Ⅱ、Ⅲ)。顺便说一个个人观点,这里的4类或3类应当只限于使用于子宫颈的组织学检查,因为它们需要参照鳞状上皮细胞异形的层次来评定,而细胞学主要看细胞的异性程度,难以判断异形细胞的层次。在TBS中,第一部分就是“标本质量的评估”,分为阅片满意和不满意两类(第2版),并分别有具体的说明,且列入格式化的诊断报告中。该书作者认为:将标本质量的信息反馈给临床医师及取样人员,能促进他们提高对采集标本的关注程度,并考虑改进取样器械及技术。在使用液基细胞学检查的科室,对此项都已熟悉或习惯了。

在组织学检查中,也会对标本进行描述,但基本没有对标本的评价。虽然也常常遇到标本质量欠佳而影响诊断,一般也只是附加个说明或描述(二、三类报告),或干脆发个四类报告,不予诊断。如: 组织挤压或烧灼严重,细胞变形;标本干涸或自溶,无法观察;送检物为血凝块或坏死物,未见病变组织;等等。这里并没有实际意义上的标本评价。即便如此,有些临床医师并不反思其所送标本的质量,反而会指责病理医师的无能。也遇到这样的医师,希望病理报告上不要写诸如取材表浅、组织挤压之类的话,表面上是怕病人说他取材和处理不当,找他的麻烦,实际上是转嫁风险,让病理医师为他承担因取材不当而不能诊断的责任。

我曾经这样向临床医师解释送检标本的重要性:你送给我一个什么样的标本,我就报答你一个什么样的报告,投桃报李嘛。比如你穿刺出来的都是血液或坏死物,尽管影像学检查出一个占位性病变,我也不能告诉你那是什么肿瘤,巧妇难为无米/少米之炊啊! 由此我想到,我们的组织学诊断报告,是否也可以参照TBS,也实行格式化报告(前已述及),并加上对送检标本质量的评价一栏,分为满意、欠满意、不满意三种或满意、不满意两种,也列出一些不够满意的具体评价项目。在当前微创手术和微创活检非常普及,病理标本越来越小、越少、越碎,确切诊断越来越难的形势下,增加对标本质量的评价,对于保护病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保证病理诊断的医疗安全,降低诊断风险,促进临床医师重视和提高标本质量,应当是很有必要的一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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