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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状腺转录因子在甲状腺癌和肺癌中的应用
甲状腺转录因子(Thyroid transcription factor, TTF)有2个亚型,即TTF-1和TTF-2。TTF-1是一种分子量为40KD的核蛋白,其抗体8G7G3/1,SPT24等在免疫组化染色时表达于细胞核,主要用于甲状腺癌和肺腺癌的诊断。
TTF-1为甲状腺分化和甲状腺球蛋白分泌调节的基础物质,可促进甲状腺过氧化物酶、碘和钠的转运。在正常甲状腺中,TTF-1表达于滤泡上皮和滤泡旁细胞(C细胞),以及甲状旁腺的主细胞。TTF-1与血清甲状腺刺激素(TSH)的活性有关,有活性的TSH-R(受体)可增强TTF-1的表达。在甲状腺滤泡性腺瘤、乳头状癌、滤泡癌、岛状癌、髓样癌中几乎100%阳性表达。但在间变型癌中阳性率仅5%~15%,在未分化癌中不表达,在黏液表皮样癌中50%(2/4例)。在嗜酸性细胞腺瘤中阳性率为83.3%,而在Hürthle细胞癌中仅33%。有人总结:TTF-1的表达与甲状腺分化程度相关,在正常甲状腺和良性腺瘤表达较多,甲状腺乳头状癌与滤泡癌中表达较少;TTF-1在甲状腺癌中的表达强度随年龄增加而增强。
TTF-1在成人II型肺泡上皮、肺Clara细胞中也呈阳性表达,亦表达于各型肺腺癌和神经内分泌癌。研究表明,TTF-1的阳性率在肺腺癌、小细胞癌、印戒细胞癌、非黏液性和非特指型原位腺癌(以前称细支气管肺泡细胞癌,BAC)、黏液腺癌(胶样癌)、硬化性血管瘤、腺肌上皮瘤、肺母细胞瘤中均高于75%,表明其具有诊断意义。TTF-1在非小细胞肺癌(NSCLCs)阳性表达强度与病人的预后成呈负相关,可作为一项独立的预后指标。但是在神经内分泌癌的不同研究中,除小细胞癌阳性率较高(90%以上)外,类癌(0%~94%)和不典型类癌(0%~10%%)、差分化大细胞癌(25%~75%)的阳性率悬殊很大,可见对小细胞癌诊断价值比较稳定,对其他类型的神经内分泌癌则不够确定,此时可借助CgA、Syn、NSE或CD56等协助确诊。在鳞状上皮和鳞癌中TTF-1几乎均为阴性,而P63、CK5/6为阳性,腺癌为阴性,可以作为区别鳞癌和腺癌的标志;TTF-1在基底细胞样鳞癌、淋巴上皮癌中亦为阴性。TTF-1在胸膜的恶性间皮瘤、副节瘤不表达,可以用来鉴别肺腺癌和小细胞癌。TTF-1必须和其他相关标记结合使用才更有意义。
在转移性甲状腺癌和肺癌中,TTF-1亦呈阳性表达,可用于转移癌的鉴别诊断。如脑内肿瘤,转移性肺或甲状腺癌TTF-1为阳性(肺腺癌为67%),而正常脑组织和胶质细胞肿瘤不表达TTF-1。
顺便说明一下,笔者多年来一直比较关注免疫组化标记物的阳性率。以笔者的经验,总结出一个“三七”评估法。意思是说:如果某种免疫组化标记在一种肿瘤中的阳性率不到30%的几率,其诊断价值则很小,基本可以考虑不用;如果高于70%,诊断价值较大,可以考虑选用,并以其阳性来支持诊断。当然,阳性率在30%~70%之间的标记物可以酌情考虑使用,但要慎重评价。这个观念可用以抗体的选择和染色结果的评价,诸君以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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