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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病理诊断、科研和职称
关于病理诊断、科研论文与职称评定,本人已发过7篇相关博文(参见附录),也发过一些关于某些疾病的研究成果的博文。近日整理这一方面的博文及有关资料,觉得还有些意犹未尽,再来唠叨一下,重点是职称评定问题。
众所周知,科研论文和成果与职称晋升有密切关系。与医学相关的职称系列主要有四种。①医疗与护理系列职称主要反映临床诊疗护理水平。②科研成果或论文突出者可以考虑评定研究员系列职称。③有教学任务且教学效果及成果突出者可评定教学系列职称。④此外还有一些工程技术人员和财会人员等,可以按其专业水平评定相应系列的职称。我认为:在医务人员中,专业职称可考虑实行多轨制。以临床诊疗工作为主的,按医疗系列职称晋升,晋升条件中强化对诊疗水平的考核,弱化对科研课题和论文的要求。有兴趣、有条件、有能力、有精力搞科研的人员,可以按科研人员的职称系列(研究员)晋升,医院内可允许有专职的科研人员,没有医疗系列职称或医师资格不能搞临床诊疗工作。对于教学医院内有教学任务的医务人员可以按其教学水平及成果晋升教师系列职称。只有教师职称(资格)的也不能搞临床。有些杰出人才,可以兼有其中两到三个职称,当然也可以不平行,如主任医师兼副教授,或研究员兼主治医师等。医务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选择自己的奋斗目标,获得相应的职称和待遇。
专业技术职称是对学术或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的评价和认可,不应当以岗位名额加以限制,只要达到某种职称的条件就可以评定某个职称,颁发资相应格证书。至于是不是有岗位,能不能被聘用相同的职称,才是医院人力资源部门决定的事情。职称评定也不应当添加任何政治的和社会的因素。近年,许多地方和单位的职称评定,都把是否参见援外医疗队、防疫抗洪抢险、支边援藏或下基层等作为评审条件,甚至是必要条件,或者可以代替科研论文,这显然有违职称评定的初衷。笔者以为,上述行为应当在精神上给以鼓励,在政治上给以嘉奖,在社会上予以发扬,聘用时给以优先,在经济上给以补偿或资助,而不应当作为学术职称的评审条件。
业务职称的条件还应当保持稳定性和一致性。如所周知,同样一个主任医师,在县医院工作的和省级医院工作的同样年限,实际水平可以相差甚远;县级三甲医院和省级三甲医院的医疗水平和设备也有很大差别。这里也同样有政策导向问题。把高级职称泛化的结果必然导致人们对高级职称含金量的质疑。医院等级和职称等级应当同质化,才能真正体现其实际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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