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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病理误诊补议

2017-04-26 22:37  阅读(544)  评论(0)  分类:专业

    关于防范病理误诊漏诊,笔者已经写了一组短文,似乎意犹未尽,补充几条,告一段落。

    1.要有敬业精神和敬畏态度,保持清醒的认识。病理诊断涉及患者的健康,我们要敬畏人的生命,要进一步强化防范漏诊误诊的忧患意识,要像防范洪水猛兽一样来防范误诊漏诊,重视“防患于未然”,使潜在的可能发生的误诊漏诊无法形成,坚决守住防范误诊漏诊的底线,确保每一个诊断都经得起临床和时间的检验,这不仅是我们病理医师应尽的职责,而且也是由于病理检查的定性诊断所决定的。

    2.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是防范误诊漏诊的主要保证。病理诊断自有一套规定的程序和规范,从接受标本开始,到签发报告结束,每一步都必须按病理质控的要求操作,从而避免差错和疏漏,保障诊断质量。按照三甲医院建设的要求,不但要有系统的流程规范和规章制度,还要认真贯彻落实,并一一记录在案,有监督,可追溯。在某种意义上说,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并有案可查,也是我们病理科的护身符、保护神。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倒置也要求我们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并如实记录执行情况。如果我们粗枝大叶,马马虎虎,不按规范和制度行事,很可能会犯错误,包括一些低级错误,如张冠李戴等。错误一旦铸成,除了老老实实承担责任,没有谁能够救得了我们。

    3.要有辩证的思维方法,病理诊断中无处不包含辩证法。各种疾病都是动态发展的,因此病理诊断也绝非非此即彼的简单选择。在病理诊断中尤应克服先入为主的片面思想及经验主义。如在炎症背景中或某些肿瘤放、化疗后,有些组织细胞可能出现异形性改变似肿瘤细胞。反之,有些恶性肿瘤细胞在转移它处时却表现得很“善良”。这就要求病理医生必须“从典型病变中找不典型病变,从不典型病变中找典型病变”。病理诊断中有些“假阳性”或“假阴性”诊断就是由于缺乏辨证思维导致的。

    4.要重视诊断依据  正如司法审判坚持证据的客观性与合法性相统一原则,病理诊断也必须重视诊断依据,以及各种依据的客观性、可靠性、可重复性及其权重,掌握病理诊断中的金标准(例如镜影细胞对于霍奇金淋巴瘤,绒毛和滋养细胞对于妊娠等),排除干扰诊断的假象。要有实事求是的精神,对于未有十分把握或从未见过的病理标本,不能只凭理论或对照图谱,主观臆测,勉强诊断。

    随着医学科学的进步,误诊漏诊概率在逐步降低。但是误诊率即便降低到千分之一,一个年外检量过万的病理科也会有十几例,而临床和病人的要求是零误诊。因此,我们不但要提高认识,增强警觉,还要采取切实的措施,向零误诊的目标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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