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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医生切包块不做病理,医院被判赔偿32万元

2019-09-11 16:44  阅读(926)  评论(0)  分类:专业

警惕!医生切包块不做病理,医院被判赔偿32万元

 警惕!医生切包块不做病理,医院被判赔偿32万元 (2019-08-27 09: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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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之本

分类: 医之本健康网

警惕!医生切包块不做病理,医院被判赔偿32万元

8月13日,本公众号发表了我写的《她乳腺癌晚期,都怪我早先没给她做病理》一文,说的是患者家属感觉没必要,不给妻子身上切下的包块做病理,最终导致悲剧发生的事情。不料,近日从手机“今日头条”发现,有的医院医生竟也不给病人身上切下的包块做病理,结果是医院被判支付巨额赔偿金。

 

“今日头条”引述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患者马明贵2016年3月因“肛门包块、红肿十日”在宁夏某肛肠医院接受微创治疗,术后未将切除物送检,伤口不愈合,医院一直以伤口感染继续用药治疗。2016年6月,马明贵转诊至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继续治疗,在该院确诊为肛周上皮样肉瘤多发转移,伴有重度癌痛。2016年8月16日,马明贵死亡。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宁夏某肛肠医院在对被鉴定人马明贵的诊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与患者死亡结果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法院酌定该医院按照50%分担本案医疗损害赔偿责任,赔付原告32万元。

 

另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15年11月11日,患者龚正朝因便后肛门疼痛到贵州省威宁县某医院就诊,发现肛缘4点方向—1.5×1.0CM的包块,肛周6点处有0.9CM的菱形裂口,于2015年11月12日行内痔环切术+肛裂扩切术。术后,该院未将龚正朝的切除物送检。2016年3月14日,龚正朝被送往六盘水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大肠癌、肝脏多发转移瘤,无法医治,于2016年4月29日死亡。经鉴定,原医院错过了龚正朝的最佳治疗时机,造成患者病情加重,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承担次要责任(30%),法院判决该医院给付龚正朝家属死亡赔偿金1706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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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搜索,发现类似事件真不少见,甚至有的还发生在省级三甲医院。作为一名病理医生,对该类事件的发生实在感到震惊。如果是患者或家属感觉没必要或怕花钱,不做病理检查还情有可原,而医生却不给患者的切除物送检,以致错过患者的最佳治疗时机,发生严重的医疗事故,被法院判付巨额赔偿金,一点都不冤枉。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多个规范中明确规定:从人体身上采取的任何组织标本,一律要送病理科做病理检查,怎么还有这么多医院的医生就不执行呢?我想主要还是因为他们对相关规定不够重视,同时又太过于自信。

 

病理学是研究疾病病因、发病机制、形态结构改变以及由此而引起的功能变化的一门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之间的桥梁学科。病理检查就是对有关疾病提出明确的病理诊断、可能的病因学证据或线索、提供有关的预后、指导临床手术或用药。特别是对肿瘤及肿瘤样病变,目前病理诊断仍是各种医学诊断中最可靠的诊断,被称为医学诊断的“金标准”。据统计,根据病史、临床症状及体检,疾病的正确诊断率仅为50%,X线、CT、彩超、磁共振等影像学的正确诊断率为75%,而病理检查的正确诊断率则达99%以上,因此在西方国家病理医生被称为“医生的医生”。在此情况下,一个临床医生怎能不做病理就敢确定是不是恶性肿瘤呢?不做病理检查耽误了病人的诊治,被法院判付巨额赔偿金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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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连泉

山东省德州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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