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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原因】告诉你病理检查为什么不是绝对的“金标准”
原创 | 作者:徐连泉【许全】
“病理人,雄起!”图片来源:网络
“医生的医生”、“疾病的最终诊断者”、“临床医生最好的咨询者与合作者”……这些都是用来形容病理医生的,以致“病理检查是医学诊断的‘金标准’”早已深入人心,也因此不少人甚至是一些临床医生都认为【所有的病理报告都应该是准确无误的,只要做了病理检查就一定能得到疾病的正确诊断】。
果真是这样吗?答案当然是NO。其实,这个所谓的“金标准”只是相对的,就如同自然界中并没有100%纯金一样,病理报告也不可能都是100%准确无误。
【原因一】病理诊断没有可靠的客观指标
尽管随着各种科学技术在病理学中的广泛应用,病理学检查早已深入到分子水平,但到目前为止,病理诊断仍没有一种或几种可靠的客观指标,尤其是在早期癌的诊断上不同的病理学家之间往往很难达成一致。
在一次维也纳胃肠道早期肿瘤研讨会上,来自12个国家31位有影响的病理专家,对35例胃、20例大肠和21例食管病理切片独立观察写出报告,结果胃、大肠、食管诊断结果一致的分别为37%、45%和14%。35例胃切片中,日本病理专家诊断29例为癌,而欧美病理专家只诊断10例为癌。同样,20例大肠诊断癌的比例为10:3;21例食管诊断癌的比例为19:3,分歧竟是如此之大。即使依据这些病理专家共同制定的新的诊断标准,欧美和日本专家重新对原来的35例胃、20例大肠和21例食管病理切片进行诊断,胃、大肠、食管诊断结果一致的也才分别为71%、65%及62%。
之所以造成如此大的差异,主要原因就在于从异型增生到癌是疾病发展过程中的一个连续谱系,甚至清楚分开都不太可能,以致同一病例的诊断不仅有时在不同的病理学家之间达不成一致,即使同一病理学家在不同的时间诊断可能也不一致。
【原因二】疑难、罕见病例难免误诊
典型的常见病例多能正确诊断,而一些疑难的罕见病例则往往误诊的可能性较大。
如在一次全国性的中华病理学术会上,有一个颈部淋巴结肿大而临床医生怀疑是鼻咽癌转移的病例,请当时国内顶尖级的11位病理专家对病人的病理切片进行会诊,结果出现了6份迥然不同的报告——炎症、肿瘤、良性、恶性,其中只有一位专家认同是鼻咽癌转移。一直到14年后病人死于鼻咽癌,才终于证明只有这一位专家的诊断是正确的。
还有一个例子,山西省的一位患者,当地医院不能确诊是淋巴结炎还是淋巴瘤,请北京的一位全国著名的病理专家会诊,为淋巴瘤。而按淋巴瘤治疗一年后再请这位专家会诊时,结果竟变成了淋巴结炎。患者以误诊误治为由起诉当地医院要求赔偿,在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时候,当地鉴定机构组织的病理专家无法确定到底是淋巴结炎还是淋巴瘤。再请北京的5家大医院联合鉴定,结果还是无法确定。直到这位会诊专家自己出具说明,并没有办法证明她的第二次报告一定正确而第一次报告就一定错误,患方主动撤诉而不了了之……
想要“零误诊率”?宝宝有点方……图片来源:网络
【原因三】医院总体诊疗水平参差不齐
众所周知,受医疗设备及其他各种因素的影响,不同级别医院的总体诊疗水平不同,一般来说,医院的级别越高其总体诊疗水平也越高,这在病理诊断上也是如此。即使在同一家医院,由于每个病理医生的专业水平和素质不同,其诊断正确率也不尽相同。为此,相关的卫生部门制定的临床病理质量控制标准要求实行复诊制,即每一份病理诊断报告要由高级别或过高年资的医生为低级别或低年资的医生进行复核签字。即使这样,事实上还是难保每一份病理报告都准确无误,误诊、漏诊仍是在所难免。
另外,像胃镜检查采取的胃黏膜、支气管镜检查采取的支气管黏膜等小标本,由于不是采取的完整病变,甚至可能并没有采取到真正的病变,这样做出的病理检查报告误诊、漏诊的可能性就更大了。即使像刮宫这样较大量的标本,由于也不是刮取的所有子宫内膜,更不一定刮出肌层,诊断不足甚至不可避免。
“理解是一种智慧,智慧绿化医疗环境” 图片来源:网络
鉴于病理检查也不是绝对的“金标准”,原国家卫生部对三级甲等医院病理诊断准确率的要求也只有99%以上。因此,作为社会大众,尤其是患者及其家属,应了解病理科学的发展现状及其局限性,理解病理医生的工作处境。而作为病理医生的我们,更应该增强责任感,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遇到没有绝对把握的病例,不妨发到病理网上或病理交流微信群、QQ群里,请大家帮助提供参考意见。当然,也可请上级医院的专家进行会诊,尤其是请在某些疾病的诊断中能力突出的专家会诊。切记,“金标准”永远是“疾病本身”,“金”永远在患者身上,随访具有绝对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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