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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和熊掌不可兼得”释义

2013-08-27 11:45  阅读(596)  评论(5)  分类:修养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这是一个著名的中国成语。很多人理解为“二者必居其一”,就是往往是指不相同的两件事不可同时做到,或两个不相同的目的不可能同时达到,在两者中只能选择其一。下面,我们来看看原文出处和含义到底是什么。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这个成语出自孟子《鱼我所欲也》。

先让我们看看如下摘录的原文,分析原句在原著上下文中的语境: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上段文言文翻译为白话文的意思是:

“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两个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就舍弃鱼选取熊掌。生命,是我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两个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就牺牲生命选取道义。生命也是我想要的,但是我想得到的有胜过生命的,所以我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是我厌恶的有胜过死亡的,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假使人们所想要的没有胜过生命的,那么凡是用来求的生存的手段哪一种不可用?假使人们所厌恶的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那种不用呢?按照这种方法就可以生存却不采用的,按照这种方法就可以躲避祸患却不做。由此可见所想要的有胜过生命的,由此可见所厌恶的有胜过死亡的。不仅只有贤能的人有这样的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是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中国古代鱼和熊掌都是珍品,因为二者在当时都是很难得捕获到的。“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这句话的本意不是说二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强调当如果不能兼得的时候,我们应当如何取舍。其中也有好的东西不要拥有太多,有得,也有失,不要计较。我们所选择的,甚至是比生命更有价值和有意义的,体现其价值所在,也体现知足常乐。当然,我们对人生价值和对事物的选择,在不发生冲突的情况下,鱼和熊掌也不是绝对不可以兼得的。

 

相信,生命是珍贵的;还相信,还有比生命更珍贵的东西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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