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博文
转载:那些年,我们这些没人追的女孩
最近台湾最火的电影,《我的少女时代》,就是《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的女生版。
可是,我一直想写的,是《那些年,我们这些没人追的女孩》啊。
我的青春期简直就是一部血泪史。
那真是一段漫长又黑暗的日子啊——说得好像我现在已经走出黑暗了似的。
初中的时候,坐在我前面的男生,数学很好,眼神超屌。特别毒舌,每天我跟他的交流就是互相攻击和互相羞辱。
现在回想起来,他就像《秘密花园》里的金朱元,傲娇、自负,看不起全人类。我喜欢他那种“你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
好吧,说实话,我喜欢他就是因为他长得帅。
我的肤浅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我从来没有奢望过他会喜欢我。
让我安心的是,他也不会喜欢别人。
因为他谁也看不惯啊。
初中二年级,班上转来一个女生,从大城市来的,高挑、清纯、气质脱俗,能把一切俗艳的颜色都穿出圣洁的味道。她顺理成章地成为很多男生心目中的女神。
不幸的是,她成了我的同桌。
我很想和当时的老师谈谈,你把一个女神和一个死胖子放到一起,让我每天听她倾诉美女的烦恼,老师啊你什么心态!
14岁之前,我从来没有在乎过穿什么。每天都穿着图案很弱智的T恤和土爆了的牛仔裤。而我的同桌,她的衣服款式都跟偶像剧里一模一样。如果那时候把镜头对准我们两个,我上演的是《打工妹》,而她就是《浪漫满屋》。
请给我配点《二泉映月》的音乐,谢谢。
我开始在意起打扮来,我让妈妈给我做了很多连衣裙,试图显得好看点儿。至少,在我暗恋的男生眼里,我不能是一坨不明物体啊。
但还真的是哎。反正他压根没看到我的改变。
比悲伤更悲伤的事是,他只花了十秒钟,就喜欢上了她。
原来他看不起全人类的原因,是因为还没遇到她。
学校辩论队一哥的他,在女神面前,简直就是个结巴。
有一次,他给女神讲了个笑话,女神当时正感冒,一笑,就冒出巨大的鼻涕泡。场面极其尴尬,我内心有点儿窃喜(我也够猥琐的),这下子,男生总该幻灭了吧。
他对女神说,你好可爱啊。
我擦。
14岁的我,还不懂得一个人生真谛,只要你长得美,什么都可以原谅。
他对她表白了。
她给出的回应就是,从此再也不理他了,一句话都不跟他讲。
她说,对于追她的人,她从来都不搭理,不会吊任何人的胃口,只想让他们彻底死心。
我心里多希望她是个绿茶婊,但是她不是。
我准备了好多坏话,但是我却连讨厌都没办法讨厌她。
反而觉得她好帅啊。
换现在,搞不好我已经被掰弯了。
我喜欢的男生,在她眼里连备胎都不是,勉强只是一个路人甲。
有一次传卷子,从后面传到前面,她忘记了不跟他说话。她拍了下他肩膀,说了一句,哎,卷子。
他转头过来,我看到他的眼神里,满是惊喜,简直在发光。
妈蛋我从来没见过他那样的眼神。
我目睹了他的每一次欣喜和每一次悲伤。
暗恋是条食物链。
不幸的是,我刚好处于最底层。
下面的空气真的不太好啊。
我暗下决心,老子再不会喜欢不喜欢我的人了。哼。
高一的时候,我坐在倒数第二排。
坐在倒数第一排的是一个理科学霸。
每天上课都在看漫画书,但数理化考试永远考第一那种。
他语文很烂,作文统统写成流水账,无聊透顶。
对我作文很好这件事,他相当崇拜。
他每次都认真地研究我的周记,他说,你以后一定可以当作家。
有一次,一个同学拿我的名字开玩笑,说我的名字怪怪的。
他帮我说话。
他说:我觉得这名字很好听啊。
我的死党们知道这件事,一口咬定他喜欢我。
我开始搜集他喜欢我的证据。
有一次上课,我和同桌在看《故事会》,那时候完全把《故事会》当黄文看啊。
看到正刺激的环节,书掉下去了,掉到我课桌后面。
老师很生气,问,谁上课看课外书?谁?
这老师超凶的,特别擅长人身攻击,能一口气骂你一小时。
我当时吓尿了,想象了一下自己被虐死的状况,想象了一下请家长,想象了搞不好我妈会扇我一耳光。
正在我脑补快到了满清十大酷刑的阶段,他站起来,直接承认是他看的。
他被骂了三小时。
老师体力真好。
他一定是喜欢我的吧。
我买了带锁的日记本。
我的日记,成了他的传记。
高二的时候分班了,他念理科,我念文科。
他送了一个相框当礼物,很丑的粉色。
我觉得那是全世界最美好的东西。
那时候我们唯一的交集,就是每天做课间操的时候,他们班就在我们班旁边。
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眼睛是自带GPS的,不管有多少人,总是能一秒钟找到他。
我每一天都为了等待这一刻,可以正大光明地,看到他。
有一天,我听到一个消息,说他喜欢一个女生,正是我的名字。
完了,他告诉大家了。
怎么办。所有人都知道了。
太高调了太高调了。
一面责怪他,一面暗爽。
上课时,我会兴奋地掐自己,完全听不到老师在说什么。
作为学霸,第一次站起来,不知道老师提的问题是什么。
嘴角莫名其妙就上扬了。
同学说,老师问你作业的事呢,你笑个屁啊。
第二天,课间操结束后,看到他和几个男生在学校的小卖部聊天,我很纠结,要不要告诉他,我已经知道他喜欢我了呢?
要不要告诉他,其实我也喜欢他呢。
这时,几个男生一散开,看到他身边站着一个女生,他递给她一盒小熊饼干,女生很自然地接过来,埋头准备拿饼干吃。
她的头发垂下来,遮住了脸颊。
他很自然地伸手过去,帮她把头发别到耳后。
之后我才知道,这个女生,是我们的学妹。
她跟我有一样的名字。
不同的是,她比我漂亮一百倍。
我鼓起勇气去问他,为什么不喜欢我,却对我那么好。
他说,其实我对每个同学都挺好的啊。
他确实是个大暖男,但有时候喜欢一个人,就会选择性失明。
他说,学妹是他的初恋,他们青梅竹马,初中就在一起了。
但是学妹父母离婚,搬去另一个城市,两人分开了。他没有为这段感情去努力争取,一直心怀愧疚。
他对我格外好一些,是因为我和她的名字一样,他有种弥补的心态。
高二的时候,他才发现学妹回来了。
为了他,回来了。
他可以重新去争取一次。
我什么也没说。
不然呢,我要说恭喜你么。
那是第一次,我恨上了自己的名字。
我恨自己的样子。
我恨自己自作多情。
我恨自己的存在。
我恨自己的一切。
发现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的时候,我们往往不是否定对方,而是否定自己。
这个伤痛太痛了。
我吃了麻辣烫吃了凉皮吃了羊肉串吃了牛肉烧饼吃了草莓冰淇淋,我快把整个世界吃下去了,才勉强治愈了。
作为一个吃货,一切伤痛都靠食疗。
后来我遇到了罗同学,得了审美癌的罗同学。
明明我长得像胖大婶,还坚持认为我长得像新垣结衣。
导致我身边所有人,都强烈要求我对新垣结衣下跪道歉。
我们都结婚十年了,他的审美癌还没痊愈。
也许现在,你喜欢的人,只看到你暗淡的那一面。
但总有一天,会有一个人,愿意绕着你转一圈,看到你发光的那一面。
对于那个男生,我很想怪他,可是学生时代我们多多少少都做过这种昏庸的事吧。
因为喜欢一个人,对所有与他相关的事,都格外友善。
因为不会爱,所以掌握不了分寸。
还好。青春的意思就是:输得起。
即使受伤,我们也不会失去再次去爱的能力。
有部电影的宣传语,真的超级经典:
爱对了是爱情,爱错了是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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